湖北省纪委重申“八个严禁” 要求廉洁过端午

2017-05-27 16:56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姚晓浪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通讯员邱畅)端午临近,不正之风易发多发。为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26日,省纪委向全省各级党员干部重申“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视中央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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