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

2016-08-16 17:27 来源:中国宜昌网 责任编辑:杨亦君

本网讯(记者徐水仙 通讯员杨柳)8月8日上午,宜昌市法制办、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宜昌市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新闻发布会。通报宜昌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发布会由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叶爱华,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铃安,市律师协会会长刘钢,及有关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并现场答记者问。

据介绍,宜昌市普遍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环节。截至2016年8月,我市参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律师共有693人,占专职执业律师总数的93.7%。

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叶爱华,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铃安分别就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做详细介绍。宜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与行政能力、企业依法治企水平都得到有效提升,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34件,受理法律援助事项25953件,同比分别增长8%和26%,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496.4万元。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94件,追回劳动报酬或经济赔偿4316.3万元,实现“应援尽援”,有效保障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2016年宜昌市共有11个县市区分别被授予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7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40个单位先后被命名为全省、全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全市90%以上单位成为法治创建合格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60%以上。发布会上,伍家岗区常务副区长王磊,秭归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兴东分别介绍了基层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

下一步,宜昌市拟组建由专家和更广范围内的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智库,服务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公职律师制度,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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