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16-08-16 17:17 来源:三峡日报 责任编辑:毛慧娟

中小学教师可评“教授级”职称

本网讯(记者 王凌云 张蕾 通讯员 黄荣洁)8月11日,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部署,全省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根据全省部署,我市2016年底前完成首次评审。在此基础上,两年内实现统一中小学职称(职务)系列后的常态化评审。统一原分设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按省职改办要求推进过渡衔接工作。二是抓好中小学教师正高职职称评审工作,坚持标准、坚持导向,评出质量、评出标杆,打破基层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天花板”,让他们也有机会评上“教授级”职称,拓展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

修订定量化评价标准,体现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建立学校推优机制,增加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在职称评审中的话语权;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将全市乡村学校从教满30年及以上教师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纳入专项评审范围。

进一步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落实评前、评后双公示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五是推进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坚持按岗位结构申报,防止评聘矛盾扩大,化解高职低聘存量,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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